新疆统计用区划代码[切换城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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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统计用区划代码(12位)行政区划代码(6位)
乌鲁木齐市650100000000均以6501开头
克拉玛依市650200000000均以6502开头
吐鲁番市650400000000均以6504开头
哈密市650500000000均以6505开头
昌吉回族自治州652300000000均以6523开头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652700000000均以6527开头
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52800000000均以6528开头
阿克苏地区652900000000均以6529开头
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653000000000均以6530开头
喀什地区653100000000均以6531开头
和田地区653200000000均以6532开头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54000000000均以6540开头
塔城地区654200000000均以6542开头
阿勒泰地区654300000000均以6543开头
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659000000000均以6590开头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用区划代码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用区划代码都是以65开头。

提示: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分为两段17位,前12位是统计用区划代码,后5位是城乡划分代码。 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~12位代码构成,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由1~6位代码组成,统一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国家标准;县以下区划代码由7~12位代码组成。 统计用区划代码1~12位代码分别表示为: 第1~2位,为省级代码; 第3~4 位,为地级代码; 第5~6位,为县级代码; 第7~9位,为乡级代码; 第10~12位,为村级代码。 城乡划分代码由第13~17位代码构成,其代码分别表示为: 第13~14位,为城乡属性代码; 第15~17位,为城乡分类代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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